非法入境的移民該不該遣返?一文詳解美國庇護政策
2025年5月,移民執法人員在芝加哥唐人街實施逮捕行動
圖片來源:樹溪/Chinatown Spotlight
今年以來,特朗普政府在全美各地針對移民群體實施的大規模逮捕和遣返行動,包括芝加哥在內的庇護城市成爲重點打擊對象。執法行動在司法和移民社區等層面引起巨大爭議。
反對者認爲,此類執法行動違反正當程序,對移民家庭和社區經濟造成傷害。支持者大多認同聯邦政府宣稱的“打擊犯罪”,儘管ICE(移民和海關執法局)數據顯示,70%被拘留者沒有犯罪記錄。不過,在不少支持者看來,“非法入境本身就是犯罪”。
除“是否犯罪”外,包括華人在內的移民社區也有部分人士認爲,這些無證(或稱“非法”)移民的到來,搶佔移民福利,享有與合法移民同等的權利,這對付出等待時間和金錢的合法移民來說不公平。
非法入境是否等同於犯罪,應當一律逮捕遣返?無證移民又是否不勞而獲享受納稅人提供的各項福利?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對美國移民系統和庇護政策等有基本的瞭解。
什麼是移民?
首先,我們需要對美國移民體系有整體認識。在美國法律中,“移民”(immigrant)指希望長期或永久居住在美國的非公民群體。
按身份類別和申請渠道,大體可分爲:親屬移民、職業移民、投資或特殊人才移民,以及出於人道主義原因被接納的群體,包括“難民”(refugee)與“庇護者”(asylee)。
不同移民渠道的申請流程、等待時間和享受待遇存在差異。
對大多數人來說,基於人道主義渠道移民的“難民”和“庇護者”最爲陌生。人們也常用“無證移民”或“非法移民”的詞彙來這一群體,導致更多誤解。
難民:在境外獲得批准的保護身份
難民是指在美國境外,因爲害怕遭受迫害而被美國政府認定符合條件,並通過美國難民安置計劃(USRAP)入境的人。申請程序通常由聯合國難民署(UNHCR)或美國使領館轉介,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面談、背景調查與健康檢查後批准。
除了一些快速通道的特殊案例,上述申請流程理論上需要12至18個月,但由於背景審覈的複雜性,以及某些國家的難民資料難以核實,獲得批准可能需要2至5年。也就是說,難民申請者,往往需要等上數年才能進入美國。
不過,入境之後,難民可以立即獲得合法身份,合法居留和工作,並享受初期的安置服務,包括現金和醫療補助、英語課程、就業培訓及食品援助等。按照法律規定,難民在入境滿一年後必須提交 I-485 申請調整爲永久居民身份(綠卡),五年後可以申請入籍。
庇護者:在美國境内提出的保護請求
庇護適用於已經進入美國境內或在邊境口岸尋求保護的人。申請人必須證明,自己因以下五類原因之一而在本國遭受或擔心遭受迫害:種族、宗教、國籍、政治觀點或特定社會羣體成員身份(如性別、家庭背景或性少數身份等)。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庇護必須在美國境內進行。申請人需要主動提交 I-589 表(庇護申請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受理後會安排面談(Affirmative Asylum,主動庇護)。近兩年的申請者面談等候期從半年到一年半不等,而在2020年之前的申請者,等待時間普遍在3年以上。
面談一旦通過,申請者可以獲得庇護身份。但大多數申請者往往會應可信度問題被拒絕,隨後案件將轉入移民法庭(EOIR)進入防禦性庇護程序(Defensive Asylum)。這個過程又分爲初次出庭(俗稱“小庭”,確認案情、證據與時間表),正式聽證(俗稱“大庭”,法官審理並裁決)。
如果大庭敗訴,申請者還可以在30天內向聯邦上訴法院(BIA)提出上訴。
面談之後到首次“小庭”,一般需要1至2年,而從“小庭”到“大庭”,往往也需要3至5年。也就是說,從遞交庇護申請起,到最終批准(或拒絕),整個過程至少需要5年,通常等候期會在7至8年,甚至更久。
而在提交庇護申請後,即使沒有合法簽證,申請人也不能被立即驅逐,因爲案件進入法律審查階段。他們的身份嚴格說是 “pending asylum applicant”(庇護申請中),或稱“尋求庇護者”(Asylum Seeker)。
申請者可以在遞交申請滿150天后,申請工作許可(EAD)。雖然被暫緩驅逐,但不能出境,否則庇護申請可能作廢。此外,申請者沒有資格享受聯邦福利,除加州、紐約州等少數州提供的醫療、教育援助外。
一旦庇護申請獲得批准(請注意,通常這需要7至8年甚至更久),申請者就獲得了合法居留權。1年後,庇護者可以遞交綠卡申請,最終可以申請入籍。
非法移民 VS 無證移民
對難民和庇護者有了基本瞭解之後,我們可以更好理解這兩個常見詞語:非法移民(illegal immigrant)和無證移民(undocumented immigrant)。其指代的群體基本等同於正在申請庇護的移民,即尋求庇護者。
“非法移民”的直接含義是指“違法進入或居留的移民”,既包括未經許可入境(沒有合法簽證、偷渡越境)人士,也包括簽證逾期依然滯留美國的人士。
通常在執法語境下,或保守派政治人物、媒體多使用這一詞彙。其爭議在於,把“人”定義爲“非法”,而在法律上,行爲可以是非法的,但人本身的存在不應被視爲“非法”。
因此,在學界、主流媒體和移民倡導組織中,多使用“無證移民”一詞,以指代缺少合法證件或居留許可的移民。
不過,“無證”一詞並不精確。實際上,除了少部分和各級政府機構完全沒有任何交集的“黑戶”,大部分移民至少都擁有身份識別號碼或證件,無論是A Number(Alien Registration Number,外國人登記號,美國移民系統中非常重要的身份識別號碼),工卡或駕照等。
但這些移民缺少的是合法的移民簽證,例如F1(學生簽證)、H1B(工作簽證)、或綠卡等。其移民身份狀態更加類似於這些合法簽證的等待或過渡期,即已經向移民局提交申請,但還沒有獲得批准。
非法入境是否是犯罪行爲?
對於尋求庇護者來說,未經許可入境(沒有簽證、偷渡越境)以及逾期居留在《移民與國籍法》(INA275條)下確實是輕罪。
但是,《難民公約》(美國是締約國)和《移民與國籍法》(INA 208條)明確規定:一個人即便沒有合法簽證,也有權在進入美國後,向美國申請庇護。
換句話說,美國法律承認,有些人因爲逃避迫害,可能無法提前獲得合法簽證,所以允許他們在入境時或入境後不久提出庇護申請。
總結而言,從刑法角度看,非法入境依然是輕罪,可根據情況判處數月監禁。但從移民法和庇護制度來看,如果一個人及時表達“我要申請庇護”,通常不會因爲非法入境而被刑事起訴。美國政府一般會進入庇護程序(asylum process),而不是刑事程序。
按照國際法和美國政策要求,對尋求庇護的人不得因爲非法入境本身而懲罰(除非涉及其他嚴重犯罪,比如販毒、恐怖主義)。
移民遣返行動僅針對有犯罪記錄的移民嗎?
本屆政府宣稱,移民遣返目的是打擊犯罪,遣返對象是暴力犯罪分子。然而,自今年5月聯邦政府擴大逮捕規模以來,許多沒有犯罪記錄的移民也找到拘捕,甚至有綠卡或公民身份的居民被捕。
據NBC等媒體統計,截至9月22日,全美ICE拘留設施中關押的移民人數高達5.9萬,其中僅有28.7%的拘留者有犯罪記錄。另據Pro Publica統計,至少有170名美國公民遭到移民局逮捕。
華埠Spotlight瞭解到,在芝加哥市,近期也有不少華人移民在移民局報到時被捕,儘管這些被捕者沒有任何犯罪記錄,且持有合法工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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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移民在領取福利嗎?
如上所述,難民進入美國之後,一落地就可以享受安置福利。因爲難民是通過美國難民安置計劃(USRAP)直接安置的,可以獲得包括:現金補助(RCA, Refugee Cash Assistance),醫療補助(RMA, Refugee Medical Assistance),食品券(SNAP)、醫療補助(Medicaid)、工作安置服務、英語課程(ESL)等聯邦福利,以幫助他們在頭幾個月能夠立足。
但是,難民並非所謂的“非法移民”或者“無證移民”,他們擁有美國政府認可的難民身份。而普通居民往往會將其與“尋求庇護者”混爲一談,造成“非法移民”領取福利的誤解和謠言。
而尋求庇護者在庇護申請獲批之前,不能享有聯邦福利。儘管他們可能有工作許可,可以從事工作謀生並交稅,但他們無法享受醫保、糧食補助和安置住房的聯邦福利,只有在少數州(例如紐約州、加州),這些移民享有一定程度的州或地方層面的醫療援助或緊急救助,但這些基於人道主義的救助也並非福利。
在伊利諾伊州,尋求庇護者唯一可以申請的救濟是一項名爲“移民家庭支持計劃 (IFSP)”的一次性救助金。該計劃爲應對新冠疫情而提出,提供一次性1500美金(不可重複申請)以幫助低收入家庭,沒有身份限制。不過,該項目已經於去年結束。
因此,無證移民群體並沒有享受或佔用合法移民的福利。反而,因爲他們開始工作,已經爲本地經濟和政府稅收做出了貢獻。
作者:樹溪
公共行政碩士,華埠更好團結聯盟公民參與資深經理,Chinatown Spotlight責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