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簽證新規9月15日生效:最長居留4年、全面禁止二碩
6月,位於海德公園(Hyde Park)的芝加哥大學主校區鳥瞰圖
圖片來源:樹溪/Chinatown Spotlight
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DHS)發佈的留學生簽證(F-1 visa)新規將於9月15日生效。
新規以靈活性更低的入境截止日期(admit until date,AUD)模式取代自1970年代以來一直沿用的“身份有效期”(duration of status,D/S)簽證模式,該模式適用於F和J簽證持有者。根據D/S模式,簽證持有者獲准在美國停留至其完成學業爲止,而新的AUD模式則設定了四年的固定期限,之後需要續簽。
國土安全部稱,新規的主要目的是打擊那些爲了維持在美國的合法身份而繼續就讀相關課程的學生。自2000年以來,在持F-1簽證入境的數百萬學生中,國土安全部僅發現了2,100例此類案例,僅佔極少部分。
根據各高校國際生辦公室發佈的通知,對不同留學生,新規產生的具體影響不同,與個人情況、國際旅行計劃等相關。
例如,9月15日之前入境且之後未離境的F簽證持有者,將保持D/S身份直至其項目結束,最遲不超過2030年11月14日。打算保持D/S身份直至項目結束的人員,在項目結束前不得出國旅行或返回其祖國。
9月15日之後入境的學生,無論之前是否以D/S身份入境,都將獲得最長四年零30天的(AUD)。如果學生需要在正式課程結束日期或AUD到期日(以較早者爲準)之後繼續停留,則必須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正式延期申請。
各高校國際生辦公室提醒,若留學生的護照在項目完成前過期,海關給予的AUD有可能直接縮短至護照到期日。
與此同時,新規還將留學生畢業後的離境寬限期(Grace Period)從以往的60天壓縮至30天,並對學生的學業規劃設置了更爲嚴苛的限制。
在常規學業方面,持F-1簽證的本科生在入學第一年內不得轉學或更換專業。對研究生群體而言,新規全面禁止在就讀期間變更項目或轉學。
芝加哥大學國際事務辦公室(OIA)執行主任尼克·西蒙斯(Nick Seamons)指出,以往碩士研究生在第一年內部調換專業的靈活性將不復存在,學生可能只能被限制在最初錄取的項目中直至畢業。即便遇到導師跳槽至其他機構,研究生是否能獲批特例轉學,目前仍有待官方進一步釐清。
此外,留學生在完成某一級別的學位後,被嚴格禁止在同一級別或更低級別攻讀後續項目,這意味着獲得碩士學位的學生將無法再入讀另一個碩士或學士項目。
西蒙斯認爲,新規對博士生群體的衝擊最爲直接,因爲美國博士項目的畢業中位數時間長達5.7年,明顯超出四年上限,幾乎所有博士生未來都必須經歷延期申請。
在畢業實習許可(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方面,維持D/S身份且在2027年3月前遞交申請的應屆畢業生,只要未離境,仍可免於單獨申請延期;但凡是在9月15日後重新入境的學生,若在美停留期限無法覆蓋OPT,則必須在到期前同時遞交I-539身份延期與I-765工卡申請。
西北大學國際學生與學者辦公室(OISS)稱,留學生入境後務必第一時間下載電子版I-94表格以覈實AUD具體日期,因爲持有固定截止日期的學生一旦超期停留且未遞交延期申請,將立即開始累積非法居留天數,累計超過180天可能面臨長達3年乃至10年的入境禁令。
在申請延長在美停留(Extension of Stay)時,學生需遞交更新的I-20、維持合法身份證明以及資金擔保材料,並可能需要接受指紋採集或面談。西北大學OISS特別強調,移民局明確要求延期必須具備令人信服的學術理由、醫療證明或不可抗力因素,單純因學業警告、停學或多次掛科而導致的延期將不予獲批。
面對這一可能重塑留學格局的法規,高等教育界已正式發起法律反擊。由高等教育團體和工會組成的聯盟已於8月18日起訴聯邦政府,要求法官緊急叫停並廢除這項新規。
作者:樹溪,Chinatown Spotlight主編,部分信息來自Chicago Maroon
參考資料:
https://www.northwestern.edu/international/resources/dhs-rule-on-admission-and-extension.html

